如何確定“甲醛”臨界量
發(fā)布時間:
2022-09-19
新標準(%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- 2018),已經于2019年3月1日正式實施。根據《危險 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原安監(jiān)總 局第40號令/總局令第79號修正)第11條規(guī)定:有關 重大危險源辨識和安全評估的國家標準、行業(yè)標準 發(fā)生變化的,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重 新進行辨識、安全評估及分級。因此,《危險化學品 重大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-2018)實施后,危險化 學品單位紛紛進行“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、 安全評估及分級”。 由于對標準的認識、理解不一致,對同樣一個 物質是否重大危險源物質,比如說“甲醛”,有人認 為是,有的專家認為不是。所以,有必要進行研究,對于“甲醛”,如果含量大于90%,《危險化學品重大 危險源辨識》(GB18218-2018)表1第8條,明確“臨 界量”是5噸。而對于含量小于90%的“甲醛”,正常大 部分是37%的甲醛,如何來確定 它是不是重大危險源物質“臨界量,又是多少呢?這一點,筆者認為要根據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 險源辨識》(GB18218-2018)表2、《關于印發(fā)危險化 學品目錄(2015版)實施指南(試行)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 總廳管三〔2015〕80號)、危險化學品分類信息表和 “甲醛MSDS”共同研究后確定。 首先,《關于印發(fā)危險化學品目錄(2015版)實施 指南(試行)的通知》(安監(jiān)總廳管三〔2015〕80號)、危險化學品分類信息表,甲醛的危險性類別是急性毒性-經口,類別3*;急性毒性-經皮,類別3*; 急性毒性-吸入,類別3*;……”(見表1) 其次,根據“甲醛MSDS”,“甲醛”的理化性質:無色具有刺激性和窒息性的易燃氣體,商品為其水溶液,急性毒性-經口,類別3*;急性毒性-經皮,類別3*; 急性毒性-吸入,類別3*;……”(見表1) 其次,根據“甲醛MSDS”,“甲醛”的理化性質:再次,根據以上“甲醛”的“危險性類別/類別3” 和“甲醛MSDS/沸點:-19.4!”,再根據《危險化學品 重大危險源辨識(GB18218-2018)的表2,確定“甲 醛”屬于“健康危害/急性毒性”中“J4”。(見表3) 綜上所述,含量小于90%的“甲醛溶液”應當辨識為重大危險源物質 “臨界量”是50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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